他是一個業餘作家,靠寫作打打零工。
不是沒有能力寫,而是僧多粥少,能夠投稿賺錢的地方可不多。
寫說明文真的有兩把刷子,無論是什麼題目,舉例、引用數據、對比,清晰俐落。
可是他並非專家,寫了再多,人家能聽進去的畢竟是少數。
如果是寫記敘文,那更可怕了。
他的記憶力異於常人,總是能把大小事件鉅細靡遺記錄下來,整理成有條不紊。
少數讀者偶爾會在他的網誌上評論,對於事件的記憶力感到佩服。
可是這並非大眾主流,又不是記憶力大賽,鉅細靡遺對大多數的人來說沒有意義。
他最愛寫的大概就是抒情文或小說,可惜,似乎又沒有這方面的天分。
沒有天馬行空的想像力,沒有優良的劇情安排。
小說不比說明文,可不是幾千字就結束的結構。
所以他只會寫生活經驗,看到的、聽到的、經歷過的。
用自己非凡的記憶力,把能寫的資料整理成為素材。
對話中,不時加入說明文的口氣,常常把主角塑造成一個多話的嘮叨鬼。
或許再加上一些自以為是的觀念跟行為吧。
然而,他不敢去寫任何一篇文章,是深深探討自己的真實感受。
躲在螢幕背後,把一切深深埋藏起來。
等到經過時間轉化之後,也不願直接道出,而是轉化為故事,寫出來。
不順遂的部分,牙一咬,過去就算了。
開心的部分,放在心裡珍藏,偶爾緬懷過往就足夠。
痛苦的感受,何必說出口,有多少萬的言語,一個字,也不敢寫。
不是不敢面對自己,而是不敢面對世界,面對他人。
很難很難,什麼都說不出口,只在意別人怎麼看別人怎麼想。
在意別人的感受,盡量,盡量不要讓他人不舒服,不要讓自己形象看來無用。
裝作瀟灑,裝作不在乎,他覺得,他是個男人,這樣是應該的。
其實,他像個青少年,像個孩子,越是偽裝不在乎,越是看見他的不成熟。
另一方面,他過度珍惜回憶,優良的記憶力只是讓他不停緬懷。
看著畢業紀念冊細數從前,朋友聚會,他總是記得太多眾人已遺忘的回憶。
翻著生活點點滴滴的照片,想著那時候的故事與氣氛。
家中的擺設、紀念品,甚至是身上的衣服、手機、手錶,每樣物品都有故事。
就這樣,每樣東西都有著回憶,他看見就不經想念,甚至引發更多情緒。
一直以為,寫作就像是在草原上奔跑的老虎。
有些時候,是那樣的神氣,找到了新天地,開創了不同的世界。
至少他一直以為他有做到這樣的事情,真的,認為自己即使業餘,也是個作家。
然而,如果有一天他能把靈魂抽離自己的軀體,從一旁回頭看。
會發現,滾輪裡的老鼠,的確是在草綠色的圓形不停奔跑。
最可悲的,是老鼠、老虎,傻傻分不清楚。
- Mar 03 Tue 2009 16:15
4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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