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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班總是站到兩腳發腫,手也因為不停洗東西而冰冷。
在餐廳打工是這樣,身體疲累,精神卻異常亢奮。
打烊,店周遭只剩下一些昏暗的路燈,跟店長告別之後,有時會前往跟回家方向完全相反的市區,跟同事吃點宵夜,罵罵客人,聊聊店裡的雜事。
從客人桌上收回來的剩菜,總是有很多動都沒動過的麵包。
有一陣子,我很習慣地將這些麵包蒐集起來,拿回家餵魚。
一大袋的麵包,就在摩托車的踏墊上,跟著我穿過幾乎沒有車輛的道路,也幾乎沒有燈光,甚至連路燈都沒有的石門水庫周遭。
豪漢125嘈雜的引擎聲,剛到門口,碾過碎石路,就有人知道我回家了。
跳躍的腳步黏著車身,從擔心會撞到他,到習慣於他的這種迎接方式。
脫下安全帽,我解開大大的塑膠袋,丟出一個麵包,他就會迅速地咬去不遠處,享受他的宵夜。

他剛來的時候,跋山涉水,從遙遠的台南一路晃晃蕩蕩到了家裡。
黑色的毛髮中,又帶點像挑染的白,額頭上垂下來的瀏海,太過有型,帥氣無比。
腳掌上褐黃的毛色,特色十足,好像穿了靴子一樣。
老哥總喜歡訓練他的後腳,也許是訓練有成,也許是天生神力,他可以跳得老高。
飛越樹叢那種一米不到的東西,一碟小菜。
在他長大之後,要輕鬆跳得跟我肩膀差不多高,也不是難事。
於是,看他飛奔然後跳過各式障礙,在空中滑翔的那時間,好像是特技表演一樣。

大學生活很簡單,年紀輕輕的小毛頭卻總要認為自己經歷了很多。
以為人生的面相就是這些,以為自己孤單站在頂端,高處不勝寒。
夜裡的電話,或者,只是強說愁。
我會坐在屋旁的搖椅,點一隻煙,看著火花明滅。
他就坐在搖椅旁,看著我,直到煙抽完,直到我回去屋子裡,他才去找一個溫暖一點的地方窩起來。

黏人,又不是太黏,或許吧。
夏夜在庭園中,喝茶聊天,他就要來討點東西吃。
骨頭也好、零食也好,花生也好,什麼都好。
在椅腳、桌腳、人腳中間來回穿梭,能凹一點是一點。
搗蛋的個性,漂泊的眼神,體貼地陪著,只要有人在院子裡。
前後腳一伸,肚子緊緊貼著地面,擺出如人面獅身像一般的姿勢,然後打個慵懶的呵欠。

最後以一個不能理解的結果告別。
我佩服老爸處理事情的態度,幾年之後聽到故事的我,卻沒有多少震撼。
原來,現在的我,真的才是經歷了不少。

追究一件過去的事件的原因,會變得多麼愚蠢。
只要記得支離破碎的美好,就夠了。
如果他還在,或許只會被抱怨,又咬走了客人的鞋子去藏起來,或者是把菜園給弄亂,又可能是搞得鄰居經過就雞犬不寧。
跳過車道樹籬的瞬間,炯炯有神地望著前方,延伸的雙腳,隨著風飄動的長毛。
這就是Happy的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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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ellowoc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