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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標題太貼切了。
母命難違,老媽說我該出門走走,我就狠狠地出門走走了。
往地圖上看來不遠的出海口,走去。
實際上也不遠,只是越過了一個又一個的山丘,那就是……
到底遠不遠客官們自己以自己的標準判斷吧。
到達目的地,總共費時一小時又五分鐘,包括小小的迷路。
走到目的地的某間公廁,裡頭打掃的老伯還問我Are you alright?,大概真的走的有點累吧。
這間咖啡館是挺不錯的,只是我來的時間已晚,打烊囉。
根據學校拿的地圖,應該有所謂的public footpath可以抄捷徑。
話說我以前自己亂走找運河也看過這奇怪的標誌,那時候沒有地圖所以就當作自己迷路。
我還記得那次走過去竟然走到別人家裡,一個大鐵門關在那,這是哪門子的public footpath?
今天狀況也差不多,標誌所指的方向,不是被擋起來,就是要穿過羊群或牛群。
穿過動物是無妨,問題是穿過去之後要往哪走根本看不出來,只能放棄。
偉哉,偉哉。
後來經過運河拍得的照片,其實更好看。
走過去一小時五分鐘,走回來一小時十分鐘,加上一點閒晃、迷路、找路。
大概總共花了兩小時四十分。
待在目的地的時間不長,一個人比較不想拍照?還是能讓人按下快門的風景不足?
不過累歸累,那時候應該再多繞一點點路才是,有點可惜了。
也許到某個港之後,會有些東西可以拍。
無論如何,很累……
報告完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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