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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一根煙是自在,連抽兩根煙是自由。
連抽三根煙是自虐,連抽四根煙是自殺。
對著手機按了半天,我連抽了四根煙。
那種飄渺之後的勁道,讓人想把胃給吐出來,手還會顫抖。
本來不過是台提款機加上打發時間的玩具,在乎越多越不值。
比較起來,爵士樂、咖啡所帶來的滿足感並不下於她。
當然,這只是一種說詞。
像被主人牽出來遛的狗,想要自由以為自由,往左往右到處亂跑。
不一會兒,脖子上的繩拉呀拉的,喘不過氣來又只得乖乖回頭。
她在台北找好了房子後,我就幾乎很難跟她聯絡上。
不同於之前的手機不通、MSN不上線,人好像憑空消失一樣。
現在是打電話有人接,總匆匆結束談話,MSN上線說沒兩句話就離線。
我很好嗎?越來越要承認:我一點都不好。
把煙丟了吧!把她也丟了吧!
兩件事情一樣遙不可及,卻是掌握我最近七百多個日子的關鍵。
sehr gut? wissen nicht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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