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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進入下一個十年是一種很有趣的事情與感覺。
這代表,張雨生離開已經有十年了。
這代表,中華職棒從假球爆發之後連續打了十年假球了。
這代表,我離青澀的中學生活也已經有十年了。
根據「回到未來」那一系列的電影,五年後就要滿天都是車子在飛了~~

有些東西,十年過去,不變。
聽著張雨生的歌,覺得他太驚人,領先樂壇太多。
看著中華職棒,覺得越來越精彩越吸引人,可是打假球的球員沒有減少過。
中學時代以來的朋友還有為數不少都在聯絡,看看臉孔,也幾乎沒有改變。
這樣一說,龍岡國中這票同學……媽壓我已經認識你們十六年了……
那我要算一下跟趙振認識多久嗎……二十一年@@……
越扯越遠了。

正名運動,我又打錯人家名字了,同學家的法國人叫做Nasir不是Nasia。
雖然外國人看不懂我的網誌,打對名字是一種基本禮貌。

表演工作坊的「那一夜我們說相聲」,有一個段子叫做「台北之戀」。
其實這些相聲真的很經典,有其中特別的意味存在。
裡頭有一段說,笑,是一件很殘酷的事情。
剛剛一個念頭閃過我腦海,的確,是這樣,往往好笑的事情,總隱藏著很深的傷害。
一些只是閒聊的嬉笑怒罵,裡頭到底蘊含了多少傷害人的事實。
再加上我無窮盡的聯想力,每一件事每一句話都可以輕鬆延伸。
這樣活著很累,我只是偶爾想一想這些事情而已。

殘酷又如何呢?我喜歡看人笑,更喜歡試著去逗人笑。
形象不是很重要,有人笑,世界看起來很美好。
尤其當那個人是你在乎的人時,看到他笑,心情會更好。

我喜歡笑,這樣說出來的話才會感覺親近。
還有一句話嘛,說伸手不打笑臉人,所以這樣比較不容易被打?
然而笑是一種太好用的偽裝了,只要動一動臉部肌肉,就可以掩蓋事實。
各種笑的方式,我都理解自己在表達什麼樣的情緒。
不知道是否被他人看見的時候,也是如此容易被猜測出本意?
所幸,有九成的時間我會忘記偽裝,這樣讓我感受到自己還算是個真誠的人。
那也代表自己是個真蠢的人。

今天的日誌還真是跟今天的生活有著非常巧妙的相關性。
聰明人才看得懂?不是。
我想以我這種寫法,只有我自己一個人看得懂了@@
時間很多嘛,寫網誌寫這麼落落長還不是流水帳,真閒。
看看最後一本厚厚的講義,呵呵,好啦,認命比較好。

補一句,我很慶幸我決定要出國唸書。
認識新朋友,包括一年前去補習班的時候,還有現在在英國,都讓我重拾對人的信任。
這世界上還是有很多值得信任的人,不是只有那幾個。

今天就這樣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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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ellowoc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